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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艺术学院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与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2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建筑与艺术学院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与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9]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现制定工作办法和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成员如下:

组  长:喻跃龙   石  磊  

副组长:解明镜   张金学  

组  员: 郑伯红   李博   徐鸣  刘雪梅   李哲  李铌  李志榕   谢旭斌   毛 寒   张 俊   王小青  陈乐凯  刘少博  王宇

秘  书: 罗金梅  唐可凤  邓慧慧  王斌   王梓懿

二、 推荐名额

  学校下达的面上专业指标:建筑学(T)8个,城乡规划8个,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方向)6个,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方向)3个,环境设计6个,产品设计9个,音乐表演 5个,舞蹈表演3个,共 48个名额。

三、推荐条件

1.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与通知执行。

2. 涉及推荐条件的学科竞赛、论文、专利等材料认定由学科大类审核工作组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审核。

三、推荐细则

根据中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精神,“在推荐过程中,各单位不应只按文化课总评成绩排队,应在文化总评成绩入围的基础上,着重考察学生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具有推免资格的毕业生,在总评成绩基础上按以下具体办法加分后进行综合排名,由高至低确定推免生资格。    

(1)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称号;获得2次以上(含2次)校级奖励或荣誉称号(含文体竞赛,不包含奖学金评选,每项加0.5分,与以下第(2)项合并累计最多加1分。

(2)在校学习期间,曾担任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党、团、学组织主席团以上干部加0.5分,其他党、团、学及班长、团支书等干部加0.3分,担任挂靠在学院的社团干部和班级干部加0.1分),不同岗位不累加,不重复加分,与以上第(1)项合并累计最多加1分。

(3)艺术类专业学生四级成绩在425-549分之间加0.5分,四级成绩在550分及以上加1分,六级成绩在425及以上加1分;建筑城规类专业学生,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加0.5分,六级成绩425-519分加0.5分,六级成绩520分及以上加1分。(此项不累计,最多加1分)

(4)有国家发明专利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作者排名第一者,未发生过发明人变更,专利每项加1分,在本学科核心期刊(SCI、EI、CSSCI)发表论文每篇加1分,其余一般论文每篇加0.1分,一般论文最多加0.2分。此项合并累计最多加2分;

(5)在国家级专业竞赛中获得等级奖排名第一者加1分,排名第二者加0.5分,排名第三者加0.3分,省部级专业竞赛中获得等级奖排名第一者加0.5分,排名第二者加0.25分,排名第三者加0.15分。此项合并累计最多加2分。同一作品不累加,不重复加分;

(6)在其他方面有突出的优秀事迹并被群众公认(此项合并累计最多加2分);

(7)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主持人(排名第一者加1分,排名第二者加0.5分,排名第三者加0.3分,此项合并累计最多加1分,同一项目不累加,不重复加分);

备注:第(4)、(5)加分项由学科大类审核工作组审核,第(3)、(7)项由学院本科教学管理中心审核,第(1)、(2)、(6)由学院学工办审核,统一报学院2020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日程安排

1.9月21日下午3点前,学院成立推免生资格工作组,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依据中大教字[2019]8号推免文件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包括本单位领导小组、工作组、推荐细则、推荐名额等),并将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公示,纸质文档(盖章)与电子文档按时报本科生院(一办310-1,联系电话:88836971,E-mail:171065071@qq.com)。

2.9月23日中午12点前,学生自愿报名并交《中南大学2021年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至学院学工办(所有论文需同步提交查重证明,并在证明上签署本人名字)。

3.9月24日,学院根据学校文件与学院细则,对所有提交材料进行认定,择优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10天。

4. 学院在网上公示推免生名单的同时,将电子稿发给本科生院(171065071@qq.com邮件主题标注建筑与艺术学院推免公示名单),在本科生院网站同步公示。

五、工作组

1.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

组长:张金学

组员:学工办辅导员

2.文化成绩审核工作组

组长:解明镜

副组长:王宇、刘少博

组员:唐可凤、罗金梅、邓慧慧

3.学科大类审核工作组

建筑城规类 组长:郑伯红 成员:解明镜、李妮、李哲、许砚梅

设计类 组长:朱力 成员:李博、徐鸣、毛寒、谢旭斌、李志榕

音乐舞蹈类 组长:赵小平 组员:刘雪梅、张俊、伍彦谚、江炜

六、特殊情况说明

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有关成绩问题的说明如下:

1、受疫情影响,教育部于今年9月18日下达推免工作通知和指标。为了尽可能保证成绩评定的完整性和公平性,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推免工作成绩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2、受疫情影响,2019-2020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未完成,或因考试延迟导致9月20日前未出成绩的,不影响其推免资格。

3、受疫情影响,因2019-2020年第二学期课程未组织补考,有课程不及格者,不影响其推免资格。

4、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专业的专业四级考试等推迟,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专业的专业四级考试未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者,不影响其推免资格。
5、依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教字[2017]41号)中成绩评定规则,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计算加权平均分,并进行专业排序,不及格课程按原始成绩中的最高分计入排名。
6、对于存在上述(2)—(4)类情况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如果在本学期内进行的2019-2020年第二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及补考后仍不及格;以及参加本学期9月份进行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专业的专业四级考试,仍达不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其他事项

学校文件和本细则中涉及人数的问题均采用四舍五入后取整的方法确定。

本细则和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未尽事宜按学校文件办理。

咨询电话:0731-88876298

                                         

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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