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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艺术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与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2-04-1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建筑与艺术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与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最新通知文件、《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等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现制定工作办法和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成员如下:

长:

柯朝晖

 磊





副组长:

张金学

解明镜





员:

伯红

刘雪梅


李志榕

谢旭斌

王小青


刘少博





 书:

罗金梅

唐可凤

邓慧慧

李萌萌

李卉淼



二、 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下达的面上专业指标确定。

三、推荐原则

1. 推荐对象为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3.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4.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要将学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体育艺术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活动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特色因素纳入学院(系)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专业能力的考核,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5.合理设置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1项,各类情况均不再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推荐条件

1.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与通知执行。

2.涉及推荐条件的学科竞赛、论文、专利等材料认定由学科大类审核工作组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审核。

三、推荐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总成绩构成

推免生遴选总成绩由学业成绩和专项评价成绩相加组成由高至低确定可入围申请推荐资格。学业成绩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满分100分,即本科阶段学业加权平均裸分。专项评价成绩是对学生本科期间获得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表彰作为主力成员参加有关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奖、高水平运动员和高水平艺术团成员获得体育艺术类比赛奖项、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等的奖励赋分。专项评价成绩加分标准以《推荐优秀应届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指导意见》为准

(二)专项评价成绩认定

专项评价成绩包括学校规定有关学科竞赛奖励加分,体育艺术类赛事获奖加分、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加分、国际组织实习加分和学院评价加分等,同一类型如有多项加分,只取最高分。同一类别事由已获学校专项加分者,在学院评价中不再重复加分。各类型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不含退役复学学生)。其中学院(系)评价加分不超过2.5

学院加分细则具体如下:

1)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称号获得2次以上(含2次)校级奖励或荣誉称号(含文体竞赛,不包含奖学金评选)。每项加0.3分,与以下第(2)项合并累计最多加0.5分。

2)在校学习期间,曾担任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党、团、学组织主席团主要干部年级长0.3分,其他党、团、学及班长、团支书等加0.2分,担任挂靠在学院的社团干部和班级干部加0.1,不同岗位不累加,不重复加分,与以上第(1)项合并累计最多加0.5分。

3)艺术类专业学生通过英语四级加0.3分,通过英语六级0.2(累计不超过0.5分)建筑城规类专业学生通过英语六级加0.3分,达到六级优秀加0.2分(累计不超过0.5)。

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未发生过发明人变更,每项加0.5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核心期刊(SCIEICSSCI)发表论文每篇加0.5分,其余一般论文每篇加0.1分,一般论文最多加0.2分。此项合并累计最多加0.8分;

5)在《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中规定的学科竞赛外,其它国家级专业竞赛中获得等级奖排名第一者加0.5分,排名第二者加0.3分,排名第三者加0.1分,省部级专业竞赛中获得等级奖排名第一者加0.3分,排名第二者加0.2分,排名第三者加0.1分。此项合并累计最多加0.5分。同一作品不累加,不重复加分

6)在其他方面有突出的优秀事迹并被省级以上组织表彰或相关官方媒体报道的团体或个人,加0.1分。

7国家级(含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依项目成员排序前三名依次加0.10.060.03此项合并累计最多加0.1

备注:第(4)5)加分项由学科大类审核工作组审核,若有需要,由考核小组另行组织答辩;第(3)、(7)由学院本科教学管理中心审核;思想品德考核及第(1)、(2)、(6)由学院学工办审核,统一报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日程安排

根据学校通知进行。

五、工作组

1.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

组长:张金学

组员:学工办辅导员

2.文化成绩审核工作组

组长:解明镜

副组长:王宇、刘少博

组员:唐可凤、罗金梅、邓慧慧

3.学科大类审核工作组

建筑城规类 组长:郑伯红 成员:解明镜、李妮、李哲、许砚梅

设计类 组长:朱力 成员:李博、徐鸣、毛寒、谢旭斌、李志榕

音乐舞蹈类 组长:赵小平 组员:刘雪梅、张俊、伍彦谚、江炜

、其他事项

学校文件和本细则中涉及人数的问题均采用四舍五入后取整的方法确定。本细则和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未尽事宜按学校文件办理。

咨询电话:0731-88876298    0731-82656910




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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