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最新通知文件、《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号)、中南大学关于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实施方案(中大教字〔2023〕38号)等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现制定工作办法和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5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简称推免工作组),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成员如下:
组 长: 柯朝晖 石 磊
副组长:陈乐凯 李志榕
组 员: 徐 鸣 刘雪梅 解明镜 李 哲 邹卓君 毛 寒 张 俊 李京京
童淑媛 王时惠
秘 书:罗金梅 唐可凤 邓慧慧 洪 洋 方艾芬 冯 莲
二、 推荐名额
学校下达给我院的专业普通指标(包含退役复学学生、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学科竞赛和艺术体育比赛获奖等特色发展因素的指标增量)共59个名额。分别是产品设计10个,城乡规划8个,环境设计6个,建筑学12个,视觉传达设计12个,舞蹈表演4个,音乐表演 7个。
三、推荐原则
1.推荐对象为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3.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4.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要将学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体育艺术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活动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特色因素纳入学院(系)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专业能力的考核,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5.合理设置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1项,各类情况均不再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四、推荐条件
1.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与通知执行。
2.涉及推荐条件的学科竞赛、论文、专利等材料认定由学科大类审核工作组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审核。
五、推荐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总成绩构成
推免生遴选总成绩由学业成绩和专项评价成绩相加组成,由高至低确定可入围申请推荐资格。学业成绩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满分100分,即本科阶段学业加权平均裸分。专项评价成绩是对学生本科期间获得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表彰、作为主力成员参加有关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奖、高水平运动员和高水平艺术团成员获得体育艺术类比赛奖项、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等的奖励赋分。专项评价成绩加分标准以《推荐优秀应届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指导意见》为准。
(二)专项评价成绩认定
专项评价成绩包括学校规定有关学科竞赛奖励加分,体育艺术类赛事获奖加分、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加分、国际组织实习加分和学院评价加分等,同一类型如有多项加分,只取最高分。同一类别事由已获学校专项加分者,在学院评价中不再重复加分。各类型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不含退役复学学生)。其中学院(系)评价加分不超过2.5分。
学院加分细则具体如下:
(1)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称号、获得2次以上(含2次)校级奖励或荣誉称号(含文体竞赛,不包含奖学金评选)。每项加0.3分,与以下第(2)项合并累计最多加0.5分。
(2)在校学习期间,曾担任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党、团、学组织主席团主要干部、年级长加0.3分,其他党、团、学及班长、团支书等加0.2分,担任挂靠在学院的社团干部和班级干部加0.1分),不同岗位不累加,不重复加分,与以上第(1)项合并累计最多加0.5分。
(3)艺术类专业学生通过英语四级加0.3分,通过英语六级0.2分(累计不超过0.5分);建筑城规类专业学生通过英语六级加0.3分,达到六级优秀(525分)加0.2分(累计不超过0.5分)。
(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且未发生过发明人变更,每项加0.5分。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核心期刊(SCI、EI、CSSCI)发表论文每篇加0.5分,其余一般论文每篇加0.1分,一般论文最多加0.2分。此项合并累计最多加0.8分;
(5)在除《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号)中规定的学科竞赛外,其它国家级专业竞赛中获得等级奖排名第一者加0.5分,排名第二者加0.3分,排名第三者加0.1分,省部级专业竞赛中获得等级奖排名第一者加0.3分,排名第二者加0.2分,排名第三者加0.1分。此项合并累计最多加0.5分。同一作品不累加,不重复加分。
(6)在其他方面有突出的优秀事迹并被省级以上组织表彰或相关官方媒体报道的团体或个人,加0.1分。
(7)国家级(含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依项目成员排序前三名依次加0.1,0.06,0.03)此项合并累计最多加0.1分。
备注:第(4)(5)加分项由学科大类审核工作组审核,若有需要,由考核小组另行组织答辩;第(3)、(7)由学院本科教学管理中心审核;思想品德考核及第(1)、(2)、(6)由学院学工办审核,统一报学院2025届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日程安排
1.学院成立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细则。9月18日下午4:3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文档(盖章)到本科生院(二办435,联系电话:88876069,E-mail:312660875@qq.com),此材料由本科生院上报推免服务系统注册。
2. 9月18日17点前,学生自愿报名提交《中南大学2024届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至学工办。
3. 9月19日9点,各审核小组根据学院加分细则负责审核确认学生加分项。
4. 9月20日11点,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择优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张榜公示 7天。学院在网上公示推免生名单的同时,将电子稿发给本科生院(312660875@qq.com邮件主题标注建筑与艺术学院推免公示名单),在本科生院网站同步公示。
5. 9月20日下午3:00之前将《中南大学2025届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中南大学2025届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文档及《中南大学2025届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的电子文档(格式与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学生名单-”菜单中“打印推免情况报表”保持一致)报本科生院审核(312660875@qq.com邮件主题标注建筑与艺术学院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并同步发送推荐考生成绩单(校务行下载版本或自助服务系统打印版本),每个考生成绩单PDF文档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命名。
七、工作组
1.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
组长:陈乐凯
组员:李京京 洪洋 方艾芬 冯 莲
2.文化成绩审核工作组
组长:李志榕
副组长:童淑媛 王时惠
组员:唐可凤 罗金梅 邓慧慧
3.学科大类审核工作组
建筑城规类 组长:郑伯红 成员:解明镜 邹卓君 李哲 许砚梅 罗明
设计类 组长:朱力 成员:徐鸣 毛寒 谢旭斌 邹涛 周瑄
音乐舞蹈类 组长:张俊 组员:刘雪梅 伍彦谚 江炜
八、其他事项
学校文件和本细则中涉及人数的问题均采用四舍五入后取整的方法确定。本细则和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未尽事宜按学校文件办理。
咨询电话:0731-88876298
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