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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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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楼特种设备实验室

发布时间:2017-03-2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特种设备实验室位于艺术楼115综合模型实验室内,主要以机械设备为主,操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主要服务于模型制作、产品制作等加工实验,提供“产品设计”、“家具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交通工具设计”、“空间设计”、“毕业设计”等课程的实践场所,并为建筑与艺术学院相关课程提供实践服务。

实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有:电热恒温干燥箱、砂轮机、台钻等。

管理制度:

1、实验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实验室使用有关规定,在课程老师的指导下使用设备,并服从实验中心的管理。

2、进入实验室操作需完善填写有关实验使用登记。

3、设备使用前,必须认真了解、预习实验的操作步骤,了解各设备的性能、存在的危险和具体使用方法。

4、严禁带与上课无关的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内严禁留宿。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进入实验室。

6.严禁私自移动设备的存放位置。

7、爱护本实验室的各种设施和设备,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清洁和整洁,严禁吸烟烹饪、饮食和娱乐无关的活动。

8、明确卫生安全责任人,保持实验室仪器设备清洁整齐,实验器材摆放有序,及时清理实验室废弃物,不在实验室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9、实验室使用完毕后,对设备进行检查清点,使用人应关闭设备、水、电源、气、门窗等,并带好个人物品后离开,其它因使用者未带走,而造成的物品丢失和损坏,实验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使用方要确保设备使用安全,若因操作和管理不当造成设备的损坏和丢失,按照设备价目表原价赔偿。

11、在实验室使用过程中因不遵守相关规定,导致引发各类安全事故而造成的后果和损失,一概由使用方负责。

实验室的开放与使用:

1、开放形式:采取常规开放与预约开放相结合的方式。

常规开放时间为:每学期开学至放假期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开放;

预约开放时间为:课后、周末、假期;

2、实验室的使用

任何班级或个人、任何时间,申请使用特种设备实验室,都需提交“申请审批表”并签署“安全责任状”(表格在本文附件中下载),由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至艺术楼120实验中心,并领取钥匙,用毕归还。

3、实验中心联系电话:88877832,实验室管理人:王建忠

附件一:申请审批表

附件二:安全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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