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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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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0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南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公布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 磊

副组长:柯朝晖 徐 鸣

成 员:刘雪梅 解明镜 陈乐凯 李志榕 郑伯红 朱 力 谢旭斌 蒋 烨 杨 帆 张 楠 刘蔚巍 李 哲 刘少博 丁 蕾 洪 洋

秘 书:张 虎 张春香

二、招收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2024年博士招生指标共计17个,招生导师及计划分配如下:

专业

导师

计划数

土木建筑与规划设计

郑伯红

2

杨帆

1

张楠

1

土木建筑与规划设计

刘蔚巍

1

李哲

1

刘少博

1

艺术哲学

石磊

1

徐鸣

2

李志榕

2

朱力

2

谢旭斌

1

蒋烨

2

三、考生资格审查及报考材料评议

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和报考材料评议小组,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基本报考条件及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不予参加考核复试。

具体审查办法:1.报考导师逐一审查材料并进行百分制打分;2.由审查评议小组至少两位专家逐一复核并进行百分制打分;3.资格审查成绩= 50%×导师成绩+ 50%×专家组成绩;4.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材料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考核复试人员名单并公示,原则上导师计划数与参加考核复试考生比例不超过1:3。

考生材料得分仅用于资格审查,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学院后续将创建考核复试QQ群,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入群。

四、考核复试内容

包括五个方面: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含心理素质测试)。心理健康测试采用线上测试,等级为“合格”或“不合格”;其余四项考核考试在同一复试小组完成,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等级为“合格”或“不合格”,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均为60分合格。

1.心理健康测试:按照组织进行线上测试。

2.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思想政治表现按照《关于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和招生录取工作中加强思想政治把关的有关规定(试行)》要求对考生表现进行考核。

3.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进行专业外语考核。

4.专业能力考试(满分100分):专业能力考试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及专业知识结构和素养要求,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名考生的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5.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含心理素质测试)(满分100分):考核成绩按考生报考指导教师考核成绩和考核小组其他成员考核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每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考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

五、考核复试时间及安排

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现场考核复试的形式。

 

时间

考核复试内容

地址

4月30日(周二)13:00-14:00

资料审查

艺术楼215

5月11日(周六)

14:30-17:30

心理健康测试

线上测试

5月12日(周日)

9:00-17:00

(1)外语水平考核

(2)专业能力考试

(3)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土木建筑与规划设计(艺术楼217、219)、

艺术哲学(艺术楼224、225)

六、奖助学金评定原则

奖助学金评定原则如下:(奖学金及助学金在第一学年不分等级)

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录取类别为“11非定向”、且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全脱产学习)及少干计划新生均可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

录取类别为“12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新生(不含少干计划)不享受奖、助学金。

博士生进校后第二年起学校将根据其思政表现、学习成绩、年度学术成果及社会实践工作等综合业绩重新评定奖学金享受等级。

七、录取原则

1.根据相应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

2.按照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我校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包括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只能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思政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专项计划仅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3.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不合格、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②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含心理素质测试)三项,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③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至学院,按期不能调档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包括拟录取和不录取)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投诉受理联系方式

考生如对考核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5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学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如对学院处理结果不认同,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学院投诉受理电话:0731-88830104,联系人:张老师,邮箱:414936429@qq.com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本年度学校招生工作要求和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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