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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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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艺术学院实验教学责任管理与分工

发布时间:2017-03-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保证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人身与财产安全,强化安全责任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实验室是各种仪器没备、材料、集中使用之处,危险隐患源众多。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强化安全环保意意识,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与财产安全。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责任管理,明确责任分工。谁主管谁负责,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由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由实验员负责,实验员落实安全与环境及防火防盗工作。

三、责任实验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进行有效管理。实验员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学校主管部门处理安全事故。

四、根据教学计划要求,责任实验管理员必须积极配合教学计划的实施和保证教学与科研顺利进行。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曼延,减小事故损失,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实验员须熟悉设备性能,熟练操作实验设备;实验课时正确指导学生操作使用设备,学生须服从实验员管理与指导,不得违规操作。

六、根据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明确具体分工及责任人:

1、主管学院实验教学全面工作;负责人:李博

2、负责实验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责任人:谢旭斌

3、负责铁道校区各实验室管理工作;责任人:胡华

4、负责学院多媒体教室、材料室、115、117、119、120、油漆房、205、206、208计算机房、音乐厅等有关的实验室的安全与使用管理;责任人:王建忠

建筑与艺术学院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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