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工具室是保管实验用材及实验仪器设备的重要场所,为确保实验教学及有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与实验教学、科研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材料室。
2、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低质易耗品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帐、卡,专人保管,严格履行领物、借用、登记手续,定期清查核对,保持帐、物、卡一致。
3、实验教师及保管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及各种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和使用范围,应协助维修,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新到仪器设备开箱时必须指派专人组织验收,必须具备主机,附配件,技术资料齐全,外观完好,工作性能稳定,精度合格方可入帐和投入使用。
5、实验人员应及时维修仪器设备,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并收集实验教学基本信息报工业设计系整理并保存归挡。
6、不得任意拆卸仪器部件;附件应放入专用的附件包内,附件应标明与仪器相同的设备编号,并附有清单。
7、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检修,填好故障原因和检修结果
建筑与艺术学院实验中心